
森林防火 人人有责
致全市人民群众的一封森林防火公开信
全市广大市民朋友们:
新春佳节将至,谨向您和您的家人致以最诚挚的节日问候和美好的新年祝愿!森林是人类的宝贵财富,是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,守护森林资源,就是守护我们共同的家园,这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。当前,我市已进入森林特别防护期,全市气温偏高,天干物燥、草木枯黄,加之春节期间祭祀用火、农事用火、燃放烟花爆竹、进山游玩踏青等野外用火行为叠加,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持续增高。为让全市人民共度欢乐、祥和的新春佳节,特向广大市民朋友郑重倡议:
一、严守防火规定,严控一切火源。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政府禁火令,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区内禁止一切违规野外用火要求,坚决做到“十不准”:不准携带火种进山;不准在林区烧火取暖;不准在林区吸烟、点火照明;不准在林区烧烤;不准在林区上香烧纸、燃放烟花爆竹;不准违规烧荒、烧田埂草,生产性用火须符合防火规定;不准未成年人、特殊人群在林区玩火;不准乘车时向外扔烟头;不准狩猎时放火驱兽;不准让老弱病残者参加扑火抢险。
二、强化防火意识,做到警钟长鸣。“一点星星火,可毁万亩林”,森林火灾破坏性强、扑救难度大、处置风险高,一旦发生,不仅损毁绿水青山,更会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希望广大市民时刻绷紧森林防火这根弦,在祭祀、劳作、郊游、踏青等活动中,始终把防火安全牢记心头、落到实处。
三、及时报告火情,科学安全处置。森林防火,人人有责。请广大市民主动监督、相互提醒,发现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及时劝导。一旦发现森林火情,务必第一时间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或110报警,清晰告知火情发生地点、火势大小等情况。严禁盲目扑救,避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。因监护人监管不到位,导致未成年人、特殊人群玩火引发森林火灾的,将依法追究监护人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。
市民朋友们,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,森林防火事关你我平安。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,从我做起、从现在做起、从身边小事做起,争当森林防火的守护者、文明新风的传递者、绿色家园的呵护者,共同守护好我市的秀美山川,为建设平安、绿色、文明清远贡献力量!
清远市森林防灭火指挥办公室
清 远 市 林 业 局
清 远 市 公 安 局
清 远 市 应 急 管 理 局
2026年2月11日
来源:市森防办配资开户门户导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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